关于新泰一中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的通知
依据《新泰一中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方案》的相关要求,学校办公会研究,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2017年9月12-13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
二、申报范围:新泰一中在职在岗教师,凡符合方案中的评选标准,均可自愿申报(含个人申报、集体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式三份(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pLQFYXX)
2、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件(依据申报标准提供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的参评成果)
四、上交材料地点:各校区办公室
新泰一中
2017年9月8日
附:1、新泰一中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方案
2、申报表
新泰一中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方案
(2015年11月20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针对当前教育教学面临的新形势,顺应我校提升内涵、转型发展的内在需求,增强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激发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热情,实现我校办学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设立“新泰一中年度突出贡献奖”,制定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方案。
一、评选原则
1、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原则 2、重视团队,突出个人原则
3、公开公正,全面评议原则 4、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原则
二、评选标准
1、先进事迹、突出成绩、典型经验、论文论著、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等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赞誉和重大影响。
2、高考成绩十分突出,出类拔萃,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赞誉和重大影响。
3、辅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等,优异成绩,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赞誉和重大影响。
4、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勇于改革,创新实践,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收到突出效果或效益,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赞誉和重大影响。
5、在级部主任、班主任、备课组长等岗位上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所带级部、班级或学科组成绩十分突出,对学校发展、提升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赞誉和重大影响。
6、长期致力于学校教育事业,连续在一线任教30年以上,成绩优异,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赞誉和重大影响。
三、评选办法
1、突出贡献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以教学年度为评选时限,参评成果评选时限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9月1日。
2、突出贡献奖获奖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学校成立突出贡献奖评选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委员会,落实具体评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
每年八月中旬由学校办公会研究确定,校务办公室发布评选通知,公布评选方案,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愿申报,到校务办公室递交《新泰一中突出贡献奖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组织评审
(1)组建评选推荐委员会,审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写出推荐理由,评选推荐委员会将初评结果及奖励建议报评选领导小组审批。
(2)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校务办公室将初评获奖名单及评选理由以及奖励建议在各校区及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
由学校统一为获得年度突出贡献奖的个人或团队发放荣誉证书,并视贡献、影响大小分别授予“重大贡献奖”、“突出贡献奖”,分别予以表彰和奖励。该项荣誉在校内评优、职称评聘时分别等同于省、泰安市级综合荣誉。
表(一)
新泰一中年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个人)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是否任课 |
职 称 |
学科 |
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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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项(概括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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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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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新泰一中年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集体)
集体名称 |
学 科 |
校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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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项(概括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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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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